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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格会计事务所 (ANG Partners)最近帮助客户申请了关于法律费用抵扣的私人税务裁决并获得了税务委员会 ( Deputy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的批准。

A女士在澳洲经营移民事业。不久前她花费了四万两千澳元的辩护费。她的客户由于签证的申请问题通过维多利亚民事及行政法庭 (VCAT) 向她提出了二十万澳元的索赔。并且向移民代理注册局 (MARA) 投诉她以取消她的移民代理资格。A女士花费了四万两千澳元请律师为她辩护。这笔费用由A女士自己支付且没有向她的移民公司或商业保险申请报销。这一事件的最终结果是,A女士的客户由于证据不足,撤销了在民事及行政法庭 (VCAT) 和移民代理注册局 (MARA)的投诉。A女士将这笔法律费用申请了税务抵扣,但是由于这笔法律费用的税务抵扣数额太高,澳洲税务局 (ATO) 向A女士提出税务审计。

对于个人来说,法律费用是不能抵扣的,除非这笔费用与个人产生的纳税收入有明确的联系。比如,罚款是不能抵扣的。A女士找到我们安格会计事务所 (ANG Partners)寻求建议。我们帮助A女士向澳洲税务局 (ATO)申请了私人税务裁决。我们将所有的证明材料以及长达两页的事实陈述信递交给了税务局 (ATO). 最终,税务委员会给我们客户A女士的答复是“你为自己辩护所产生的法律费用是你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的。因此,根据《所得税征收法案1997》条款8-1,这笔法律费用可以抵扣。”

再一次,安格会计事务所 (ANG Partners)帮助客户在私人税务裁决中通过了税务局(ATO)的审计。如果您遇到相似的税务问题或者有其他的税务疑问,欢迎来找我们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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