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自2018年7月1日起,新民用住宅以及通过分割而产生的新民用住宅土地的购买者需要将总房款中的商品及服务税(GST)直接交与澳大利亚税务局,不再是作为房款的一部分,交给开发商。
根据ATO的要求,购买者需要:
- 从购买总价中拆分出商品服务税(GST)的金额
- 在成交结算时直接向澳洲税局支付商品服务税(GST)的部分
- 向房产开发商支付扣除商品服务税(GST)后的房屋价格
房地产开发商还需要书面通知购买者是否需要预扣商品服务税以及预扣的金额。然而,房地产开放商依旧是缴纳商品服务税的责任方。
如果有任何关于新房或者新民用住宅用地交易上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03 9995 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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